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大纲介绍(三)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大纲介绍 (第九章)
第九章共有
基本要求:
了解: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
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共有物的处分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
第三节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合伙财产)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大纲介绍(第十章)
第十章用益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用益物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地役权的消灭。
熟悉并能够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承包人的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地役权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取得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人的权利地役权人的义务)地役权的消灭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大纲介绍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担保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抵押权、职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消灭。
理解:抵押权的设立、实现、终止,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的标的。
熟悉并能够运用: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特殊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留置权取得的积极、消极条件,留置权的效力,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抵押权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登记抵押权的标的抵押权的范围)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实现的要件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清偿债权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时效)抵押权的终止特殊抵押权(共同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
第二节质权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的标的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留置权
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人的义务)留置权的消灭
第四节担保物权的竞合
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大纲介绍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占有
基本要求:
了解: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理解:占有的种类,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熟悉并能够运用:占有的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占有概述
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第二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权利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间接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