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即将进入尾声,已经报名考试的考生,想必已经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今年法考客观题实行全国机考,不熟悉计算机的考生,多做模拟练习,尽快熟悉机考环境,避免操作丢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县医院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医闹”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医闹专项行动”,共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4人,但“医闹”仍时有发生。之后,该县政府倡导发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医疗卫生属于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本题中,对于医患纠纷,政府采取的措施是购买第三方的调解服务,用公开、透明、公正的方式,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属于社会组织,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B选项错误。医闹的解决需要政府与全社会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从源头治理医闹既需要改善医疗服务条件,也需要引入法治手段。在这一过程中,仍需强化对医患纠纷中违法行为的打击,仍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对正常医疗秩序的保障作用。

C选项正确。医闹的存在首先说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对医患纠纷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其次说明患者及家属在发生医患纠纷后不愿依据法律规定来解决纠纷,甚至个别患者及家属希望通过“闹”来满足其不合理要求。这两方面均反映出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法律的权威作用确实有待加强。

D选项错误。第三方社会组织处于“医”与“患”之间的中间地带,在利益关系上处于中立地位,三者之间是一种平等关系,由第三方社会组织出面有利于在矛盾直接冲突的医、患双方间斡旋、调解,有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2.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答案】C

【考点】依法行政,政府履行职责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诚实信用原则逐步从民法、合同法等私法领域发展到公法领域,如行政法领域,与民主法治也发生了紧密的关联。在我国,将诚信原则引入行政执法领域,诚信原则包括诚信公开和依赖利益保护两个子原则。诚信公开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信赖利益保护要求非经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或基于公共利益变更、撤销导致损害的赔偿和补偿。因此,A选项和D选项正确。

B选项因政策变化推迟兑现政府承诺的优惠,属于情势变更,并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C选项中,县政府与相关企业签订市政工程建设合同后,应及时履行相应义务,因其他民生投资导致的资金紧张并非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定理由,因此C选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

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

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答案】B

【解析】A项考查法律规则。按照规则规定和限定人们行为的范围或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划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行为人不可以随意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选择或协商来确定行为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据题干表述,该规定为任意性规则,此项正确。

B项考查法律推理。法律适用的过程必然会存在着法律推理,因此法官推理是必不可少的,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C项考查法的特征。可诉性是法的特征之一,该规定为法律的一部分,当然地具有可诉性,此项正确。

D项考查法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当中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又称为义务的指引,通过为行为人设置法律义务来指引行为人的行为;不确定的指引又称为权利的指引,通过赋予行为人权利来指引其行为,有一定的选择范围。据题干表述,该规定为不确定的指引,此项正确。

4.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答案】B

【考点】法律解释,法律原则

【解析】A选项错误。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学理解释间的效力应该是平等的,法定解释的效力高于学理解释。商场宣称“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的本意是宣告商场对促销活动的解释效力高于消费者的解释,这已经超出了学理解释的范畴。因此,A项说法不正确。

B选项正确。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与阐述,但法律并未对本题中涉及到的鞋子能否使用购物券购买这一太过细致的问题做出规定,这是由法律的抽象概括性所决定的。在穷尽法律规则时,可以适用法律原则,所以可以用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故B选项正确。

C选项错误。法定解释是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内对法律条文的含义所作出的解释。C项中,当事人解释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是普通社会公民作出的不具有法定效力的解释,不能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解释。故C说法错误。

D选项错误。D项中,商场并未在刘女士购物时告知,而是单方面宣布鞋类商品2天前退出优惠活动,维护了自身权利,而忽视了顾客的权利,违反了“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故D项说法错误。

5.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议案,由全国人大决定授予

B.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

C.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D.国家功勋薄是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名录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5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第6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B选项错误。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13条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其获得者终身享有,但如果依照法被撤销,则不再享有这一国家荣誉。

C选项正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D选项错误。根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10条的规定,国家功勋薄不仅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录,同时还记载他们的功绩。

二、多项选择题

6.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要求和《立法法》规定,对该项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要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

B.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应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

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D.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答案】ACD

【考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解析】A选项正确。《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8条第(4)项,地方政府规章不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故B错误。

C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的规定,以及《立法法》第97条关于改变或撤销法律等规范性文件之权限的规定,可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故C正确。

D选项正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必然能够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D选项正确。

7.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答案】AB

【考点】国家机构

【解析】选项A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故A项正确。

选项B正确。《宪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选项C错误。《宪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审计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由此可知,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上一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而不仅仅是上一级审计机关,C项错误。

选项D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由此可知,市辖区政府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准机关为上一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本级人大。

8.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C.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D.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答案】ABC

【解析】A项考查辩证推理。辩证推理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作为推理的前提时,运用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来解决法律问题,此推理方法不能以一个前提推导出结论。此项中司机突发心脏病而将车停在了禁停处,两个相矛盾的前提中用辩证思维选出最佳处理方法,此项正确。

B项考查法律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本意要更宽时,应当作出比字面含义要窄的解释。此项中规定的立法本意是“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条文的字面含义要宽,因此应作出限制解释,此项正确。

C项考查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例如自然事件、自然灾害等;法律行为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例如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等。此项中的婚姻关系的终结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属于法律事件,此项正确。

D项考查法的效力。原中国国籍的沈某在乙国从事不法行为,此时不存在空间效力对其用中国法予以规制,而是法对人的效力,此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

9.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C.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D.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AB

【考点】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解析】A选项,根据《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可知,全国人大代表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的追究,但并非是所有的活动不受法律的追究,A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宪法》第7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应该是“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而非是“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B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宪法》第7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C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D项说法正确。

10.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法院审理案件目的在于获得正确的法律判决,该判决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可预测性,还应当在内容上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具有正当性

B.在本案中,检察院使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

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主要解决的是事实问题

D.法庭主持的调查和法庭辩论活动,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是在为演绎推理确定大小前提

【答案】D

【解析】A项考查法适用的目标。法律人适用法律的目标是合理的法律决定,其既要合法又得合理,应兼具可预测性与正当性,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此项正确。

BCD项考查法律推理。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首先查明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选择与案件事实相符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大小前提推出法律决定。

BD项:本题中检察院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为典型的演绎推理,B项错误,D项正确。

C项:该项中法庭经过庭审查实得出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的结论,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推导出来的结论,既解决了事实问题,也解决了法律问题,此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