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怎么办啊?
[薪酬福利]
解决者:热心网友
问 我们公司上个月给我发了1200块钱,想咨询一下,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怎么办啊?
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就你所描述的情形,可以分两个步骤来判断:先看你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对工资调整的条件有约定,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看工资调整后是否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标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